详细内容 |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农村学校食堂不允许个人承包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就餐条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为重点建设和设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学校食堂应该不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不允许个人承包。
2011秋季学期,我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一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集中在贫困地区21个县(不含镇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工作,我省要求每个试点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为重点建设和设备,遵循安全,健康,经济,适用的原则,新建,改建或扩建一批学校食堂,食堂承包应清楚地在同一时间。
我省也明确试点县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喂养方式。包括食堂或可配备食堂,食堂供餐可以实施;学校目前没有食堂,提供给合格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采购膳食服务;边远山区学校教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根据标准实现个人或家庭支持餐。
|
|
|
|
新闻中心 |
|
快餐系列 |
|
 |
电话:13862042254 电话:0512-66011030 传真:0512-66011030 联系人:李先生 苏州总公司:苏州市尧南路7号 邮箱:wskuaican@163.com |
|
|